建立教师共同体
第一,实现“教师开放”和“跨校联合”。在所有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中,最好不局限于单一的学校,形成开放的“跨校联合”。这种“跨校联合”因开放而派生相关的好处。它让教师走出封闭的小圈子,教师因此而不再为小圈子里的利益纷争而焦虑、郁闷,也因此而可能获得更多样、更广阔、更丰富的专业资源。
第二,保持“自愿组合”和“出入自由”。教师之所以加入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,并非出于约束或强迫,完全是因为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能够给教师带来快乐感和幸福感。教师可以因追求快乐与幸福而自由地加入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,也可以因失望与不满而自由地退出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。加入这些“教师共同体”之后,教师个人可能需要守护某些游戏规则,但这种游戏规则绝不会以“团队精神”为理由而强迫教师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。
第三,尊重“民间精英”与“专业引领”。教师所加入的“教师共同体”虽然不必形成严密的组织机构,但依然需要有“专业引领”,而能够提供“专业引领”者最好从民间诞生,是从教育田野里诞生的“草根英雄”。“教师共同体”需要维护它的自由精神,需要时刻警惕共同体内部的“霸权”与“专制”。但是,如果缺乏必要的“民间精英”及其“专业引领”,任何“教师共同体”将逐渐蜕化为没有主题没有精神追求的“乌合之众”。